1)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
其职责是:负责实验室研究领域、学科方向布局;项目立项及成果评价;学术交流等。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产生办法:由所外著名专家和所内专家组成。所外专家由重点实验室在全国范围聘请,所内专家由广州能源研究所主要学术骨干无记名选举产生。产生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1名,副主任1名,学术秘书2名;主任、副主任、学术秘书每一届任期2年,最多连任一届。
2) 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
其职责是: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阶段的规划、布局、审核、实施;实验室建成后的日常管理与监督;科研、成果转化、产业化各独立核算单元的财务管理;成果、宣传与汇报。
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产生办法:由广州能源所主要学术骨干和行政管理骨干无记名选举产生,产生实验室主任1名,副主任2名,秘书2名;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每一届任期2年,最多连任一届。
3) 基本管理单元——首席科学家研究团队
各团队有明确的学科方向和“三性”目标,各设首席科学家1名,研究主任1~2名,高级助理和研究助理若干名。高级助理以上岗位不超过团队人数的50%。
实验室对人员实行动态定位,实行“按需设岗,逐级聘任,竞争上岗,强化考核,侧重绩效,优胜劣汰,动态更新,签约管理”的合同聘任机制;实行相对固定的骨干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,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;建立与实际贡献直接挂钩的绩效工资制度和考核制度,实行按岗定酬、按任务定酬、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,以实现目标管理、高酬严考、滚动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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